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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保人在國內異地急診住院、本辦法第六十條所規定人員在備案的醫療機構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經參保人申請,由市社會保險機構對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審核,按不高于本市醫療收費標準予以報銷。 參保人在國內異地就醫的門診基本醫療費用和地方補充醫療費用,審核報銷時應從其個人賬戶扣減。 參保人在國內異地發生的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經參保人申請,由市社會保險機構對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審核,按不高于本市醫療收費標準及市級醫院償付標準予以報銷。 參保人因工出差、探親,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期間急診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經本人申請,由市社會保險機構對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審核,按不高于本市醫療收費標準及市級醫院償付標準予以報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