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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辦理程序: (一)城鎮居民以戶為單位(屬單位集體戶口的城鎮非從業人員,由戶口所在的單位出具證明分出家庭戶口),攜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委托金融機構代扣繳醫療保險費、社保卡工本費授權書原件,繳費戶銀行存折原件和復印件(存折需存入足夠的繳費金額和社保卡工本費),《參保狀況證明》到戶籍所在地勞動保障事務工作所(站)辦理參保登記,填寫《江門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申請表》(以下稱《申請表》)。 (二)非本地城鎮戶籍的在校學生以學校為參保單位,由學校負責為在校學生辦理參保登記,填寫《江門市非本地城鎮戶籍在校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申請表》(以下簡稱《學生申請表》)。學校統一代收參保學生的醫保費和社保卡工本費,集中到銀行辦理存款,并負責將《學生申請表》(含電子文檔)和委托金融機構代扣繳醫療保險費、社保卡工本費授權書原件、繳費戶存折復印件報送所在地勞動保障事務所(站)。 (三)如屬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等困難居民及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還需提供民政、殘聯部門的低保救助證、重度殘疾人證和證明。 (四)勞動保障事務所(站)應及時驗證后將證件退還參保家庭或學校,負責資料錄入、復核和匯總,并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相關報表和電子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