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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程序 (一)消防職業(工種)的職業技能鑒定報名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委托省公安消防總隊指定報名點負責報名組織工作,并對申報者資格進行初審,申報考生在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初次除外)、工作單位勞資(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報名時間由省公安消防總隊統一安排。報名完畢后,報名點將報名數據庫和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從事消防職業經歷證明、畢業證書(復印件)等材料報送省公安消防總隊,由其通過職業技能鑒定考務管理系統統一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核辦理申報鑒定手續。 (三)在公安消防部隊服役的士兵、士官、警官、消防院校畢業生或合同制消防員申報職業資格鑒定的,由省轄市消防機構統一向省公安消防總隊提出申請,填寫《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申請表》(一式三份)。報名時要出示身份證明(士兵證、警官證、合同制消防員工作證)、畢(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技術等級證書)、工作單位出具的服役(工作)年限證明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