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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住外地人員轉診醫藥費按以下規定報銷。
1、轉診醫院屬我市社會醫療保險確定的特約醫院(南京的江蘇省人民醫院、鼓樓醫院、江蘇省腫瘤醫院、南京軍區總醫院;上海的中山醫院、華山醫院、瑞金醫院、胸科醫院、腫瘤醫院、長征醫院;蘇州的蘇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血液病專科),符合社會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個人先負擔總費用的10%,然后再按醫療保險有關待遇報銷。
2、轉診醫院不屬我市社會醫療保險確定的特約醫院,符合社會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個人先負擔總費用的20%,然后再按醫療保險有關待遇報銷。
第十二條:在我市轄市區范圍內全面實行定點醫師制度,市轄范圍外逐步實行定點醫師制度,已實行定點醫師制度的地區,參保人員必須選擇定點醫師就醫,非定點醫師診治發生的醫藥費不予報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