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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補助經費來源、標準及管理 醫療補助經費由市財政列入當年財政預算,專款專用,單獨建賬,單獨管理,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開核算。以公務員本人當年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基數,根據年齡、職務確定不同補助比例,由市財政劃撥到各單位,各單位在7月15日之前一次性將補助經費繳納到市醫保中心經費專戶。 (一)45周歲以下人員補助比例: 科級以下(含科級),本人繳費基數的5%; 正副處級,本人繳費基數的6%; 正副廳級以上,本人繳費基數的7%。 (二)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人員補助比例: 科級以下(含科級),本人繳費基數的6%; 正副處級,本人繳費基數的7%; 正副廳級以上,本人繳費基數的8%。 (三)退休人員補助比例: 科級以下(含科級),本人繳費基數的7%; 正副處級,本人繳費基數的8%; 正副廳級以上,本人繳費基數的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