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金華市區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
第九條
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
2004-01-29 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金政辦發〔2004〕10號 浙江省金華市 |
內容: | 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敷使用時,由市財政給予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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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市區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
第九條
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
2004-01-29 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金政辦發〔2004〕10號 浙江省金華市 |
內容: | 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敷使用時,由市財政給予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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