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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集體合同,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集體合同文本: (二)開展集體協商和簽訂集體合同的說明,內容包括:集體協商代表的產生情況,集體協商的簡要過程和主要協商事項,此前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等; (三)用人單位、工會依法成立的證明材料,法人單位分支機構簽訂集體合同備案,應同時報送法人單位授權委托書; (四)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集體合同的決議,應當注明到會人數、投票表決情況: (五)集體協商代表基本情況,包括: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任職資格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首席代表是委托的,需附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集體協商代表姓名及工作崗位; (六)由雙方首席協商代表簽字確認的集體協商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