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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
第五十一條
第五章 醫療保險待遇
2014-01-01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號 廣東省深圳市 |
內容: | 參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門診大病待遇: (一)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 (二)列入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器官移植后門診用抗排斥藥; (三)惡性腫瘤門診化療、介入治療、放療或核素治療; (四)血友病專科門診治療; (五)再生障礙性貧血專科門診治療; (六)地中海貧血專科門診治療; (七)顱內良性腫瘤專科門診治療; (八)市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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