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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計劃生育手術的,給予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休息2天,7天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 (二)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取出宮內節育器,休息1天; (三)結扎輸精管,休息15天; (四)結扎輸卵管,休息21天; (五)人工流產,休息15天; (六)中期終止妊娠,休息30天。 同時施行上述兩種以上手術的,假期合并計算。休假期間,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視同出勤,發給工資、福利。城鎮無業居民和農村居民接受上述手術的,由所在縣(市、區)或鄉鎮人民政府從計劃生育經費中給予適當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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