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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定工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自愿申報。具備條件的用人單位填寫陜西省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定申請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經本單位工會(沒有工會組織的用人單位由三名勞動者代表簽署意見)簽署意見后,在每年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報送年檢自查資料的同時報送勞動保障誠信等級評定材料。 (二)依法審查。每年的用人單位年度檢查工作結束后,市、縣(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對其管轄范圍內用人單位報送的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定按本細則規定的標準進行嚴格審查。 (三)征求意見。市、縣(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將擬確定的A級和B級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用人單位名單在十個工作日內送同級勞動保障局相關科室、社會保險業務經辦中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這些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管理、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的情況書面征求意見。 (四)社會公示。市、縣(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在征求意見后將擬評定的A級和B級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用人單位名單報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在漢中市政府信息網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十天,同時公布監督電話,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各縣區可同時自行在本地新聞媒體及公眾場所進行公示。 (五)公布結果。對評定的A級和B級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單位,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漢中市政府信息網上發布公告,或通過其他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公告,提高誠信用人單位的社會知名度。市、縣(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向管轄范圍內的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單位頒發誠信等級標牌。此項工作在每年第二季度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