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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流動人員的單位負責人或雇主是流動人員管理的責任人,并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宣傳和貫徹流動人員管理法規,對流動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法制教育; (二)宣傳和貫徹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教育流動人員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督促已婚育齡流動人員落實節育措施,配合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流動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三)檢查、督促本單位流動人員的登記管理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流動人員變動和管理工作等情況; (四)及時調解糾紛; (五)制止違法行為,發現違法活動的線索應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不得包庇違法活動或為其提供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