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寧夏回族自治區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與處理暫行規定
第十四條
第三章 事故調查和處理
1988-06-26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寧政發[1988]72號 寧夏 |
內容: | 發生重傷事故,由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的生產安全管理人員和工會負責人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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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與處理暫行規定
第十四條
第三章 事故調查和處理
1988-06-26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寧政發[1988]72號 寧夏 |
內容: | 發生重傷事故,由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的生產安全管理人員和工會負責人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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