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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應當合理規劃建設公共交通專用車道和公交港灣式停靠站臺。公交港灣式停靠站臺的蓄車量應當根據公共交通運力投放規劃情況進行設計。站臺投入使用后,應當根據站臺的蓄車量進行公交線路配置和運力投放。 公共交通站點、出租小汽車停靠點的設計和設置應當科學、合理、規范、便捷,保障乘客安全,方便乘客候車、乘車,方便公共汽車、出租小汽車停靠;人行過街設施的設計和設置應當科學、合理、規范,方便行人通行。 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道路交通情況,適時調整公共交通線路配置和站點設置,形成路面公共交通與軌道交通等交通方式的有效銜接,實現便捷換乘。 設置和調整公共交通線路或者站點,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批準前,應當征得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