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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的中初級人才和新引進高級人才,工作單位屬于本市人才安居重點企事業單位名錄范圍,且其職稱、學位、年齡條件符合以下規定的,可以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者領取租房補貼: (一)新引進的高級人才(以下簡稱高級人才):正高級職稱且未滿46周歲,副高級職稱且未滿41周歲; (二)中初級人才:國內外全日制高校畢業,博士未滿36周歲,碩士未滿31周歲,學士未滿26周歲。 前款所列年齡條件,以申請年度的1月1日為審查、判斷時點。 高、中初級人才購買安居型商品房的條件、標準、程序及監督管理等,按照本市安居型商品房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