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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南昌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委員會,市長任主任,市政府分管領導、市勞動保障局主要領導為副主任。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公安局、市食品藥品監督局、市教育局、市物價局、市發改委 、市人事局和市統計局等有關部門為成員。管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勞動保障局。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編制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負責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具體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對縣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指導; (三)負責處理參保居民的查詢與投訴,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進行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定期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委會報告運行情況; (四)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資格的審查和確定,并對其醫療服務質量、收費標準等工作進行監管、檢查。 (五)負責建立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計算機網絡信息管理系統,統一制作《社會保障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