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及檢查、檢驗等診療資料,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屬于用人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應提交本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屬于下列情形的,還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且因取得這些證明材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內: (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的證明或判決書; (二)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失蹤、下落不明而認定因工死亡的,應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三)因工外出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認定書或相關處理證明; (四)在維護國家利益、公眾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相關職能部門出具的證明; (五)復退、轉業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舊傷復發的鑒定證明; (六)其他特殊情形的,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