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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沒收的侵權貨物,海關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置: (一)有關貨物可以直接用于社會公益事業或者知識產權權利人有收購意愿的,將貨物轉交給有關公益機構用于社會公益事業或者有償轉讓給知識產權權利人; (二)有關貨物不能按照第(一)項的規定處置且侵權特征能夠消除的,在消除侵權特征后依法拍賣。拍賣貨物所得款項上交國庫; (三)有關貨物不能按照第(一)、(二)項規定處置的,應當予以銷毀。 海關拍賣侵權貨物,應當事先征求有關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意見。海關銷毀侵權貨物,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公益機構將海關沒收的侵權貨物用于社會公益事業以及知識產權權利人接受海關委托銷毀侵權貨物的,海關應當進行必要的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