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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部履行自己的義務。 合同中有關質量 、期限 、地點或者價款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有關條款內容不能確定,當事人又不能通過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 (一) 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質量標準履行,沒有國家質量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履行。 (二) 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三) 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 價格約定不明確,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價格履行;沒有國家規(guī)定價格的,參照市場價格或者同類物品的價格或者同類勞務的報酬標準履行。 合同對專利申請權沒有約定的,完成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當事人享有申請權。 合同對科技成果的使用權沒有約定的,當事人都有使用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