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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基金按下列標準籌集:
(一)未成年居民按每人每年90 元的標準籌集。其中,個人繳納30 元,財政補助60 元;未成年居民中的重度殘疾人和城鎮低保對象每人每年繳納10 元,財政補助80 元。
(二)成年居民按每人每年300 元的標準籌集。其中,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繳納180 元,財政補助120 元;一般居民每人每年繳納230 元,財政補助70 元;成年居民中的重度殘疾人和低保對象每人每年繳納40 元,財政補助260 元。
按上述補貼標準,省、市兩級財政補助50%,各市區、開發區財政補助50%。
榮成市、文登市和乳山市可以根據當地實際確定基金籌集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