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容: |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不予批準,并書面說明理由: (一)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或者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轉為民辦學校的; (二)向?qū)W生、學生家長籌集資金舉辦民辦學;蛘呦蛏鐣_募集資金舉辦民辦學校的; (三)不具備相應的辦學條件、未達到相應的設置標準的; (四)學校章程不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要求,經(jīng)告知仍不修改的; (五)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jīng)Q策機構的人員構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學校校長、教師、財會人員不具備法定資格,經(jīng)告知仍不改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