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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擔保貸款和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合伙經營、組織起來就業以及高校畢業生自愿到縣級以下的基層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憑《再就業優惠證》或軍人退出現役的有效證件或失業登記證明或高等院校畢業證明,經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或其委托的社區居委會)審核,當地貸款擔保機構承諾擔保,向經辦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一般掌握在2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需延長的,可展期1次。 微利項目的貼息實行“先付后貼”的辦法。借款人按約定結息方式向經辦商業銀行支付利息后,可持完息憑證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貼息,貼息資金申請報告需附小額擔保貸款合同復印件、貸款人從事微利項目證明、貸款人還本付息憑證等資料,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后直接發給申請者本人。其中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及高校畢業生,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