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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決算管理和日常管理 (一) 每年年度終了前,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根據財政部門預算編制要求,提出本地下年度就業再就業資金需求,包括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部分、申請財政預算安排部分以及其他渠道籌集資金部分,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按規定批準后編制本地區年度資金計劃,并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二) 由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直接發給申請者個人的職業培訓補貼、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采取按進度預撥、年終清算方式。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根據批準的年度資金計劃提出職業培訓補貼、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用款申請報送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按照年度資金計劃、工作進度等情況審核并撥付資金。 (三)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應按規定審核各項就業再就業補貼申請,按要求轉報需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的相關材料,并按照財政部門要求及時報送直接支付給申請者個人的補貼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各級財政部門應按規定對各項就業再就業資金補貼(用款)申請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及時撥付資金,對直接撥付申請機構的款項,要將有關資金撥付情況及時抄送同級勞動保障部門;對由勞動保障部門直接撥付申請者個人的資金,要加強監督管理,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 (四) 年度終了后,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勞動保障部門認真做好就業再就業資金的清理和對賬工作,對預撥的各項補貼資金及時進行清算,對就業再就業資金年度收支決算情況進行分析和說明,并按要求將審核匯總后的就業再就業資金年度決算及時報送上級財政、勞動保障部門。 就業再就業資金年度終了如有結余,按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