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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江西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贛發〔2009〕9號)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我省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為重點的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以下簡稱“異地就醫”)結算服務,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服務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09〕190號)、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異地就醫人員醫藥費報銷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贛勞社醫〔2007〕6號)和《關于做好我省異地安置人員醫藥費報銷管理服務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贛勞社醫〔2008〕2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