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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企業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及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各類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企業應為所招用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之和計算,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崗位補貼標準不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 零就業家庭成員及其他就業困難人員通過勞務派遣在省內就業的,可以參照企業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及其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條件和標準由零就業家庭及其他就業困難人員所在地財政部門向勞務派遣機構發放社會保險補貼。到省外就業的,由零就業家庭及其他就業困難人員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為其免費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