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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醫療補助金,其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月隨失業保險金發放。 市本級(含城區)失業人員因病需住院的,應到基本醫療保險指定醫院就診,出院后憑住院原始發票和每日醫療清單,按規定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報銷其50%的醫療診治費,大冶市、陽新縣失業人員報銷標準在醫療診治費的30%—50%之間確定, 報銷金額累計最高不超過本人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1.5 倍 (住院藥品的使用報銷范圍嚴格按照《湖北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有關規定執行)。 市本級(含城區)女性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分娩,一次性發給1000 元醫療補助費。 市本級(含城區)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期間,參加了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其住院治病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再報銷醫療診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