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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卡的使用 1、IC卡只限參保人員本人使用,必須妥善保管,不得轉借、冒用、涂改或解密。 2、參保人員持醫療保險證、IC卡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和到零售藥店購藥時,定點醫療機構和醫藥工作人員應查驗本人身份后,方能辦理消費手續。 3、參保人員到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時,IC卡每天消費金額不應超過200元(特殊情況需報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科審批),憑IC卡到定點藥店購藥時每天消費金額不得超過150元。 4、市醫療保險中心對每張IC卡進行邏輯加密,制定初始密碼,持卡人可在各消費終端修改密碼。 5、參保人員可持IC卡到各消費終端和中心對個人帳戶余額進行充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