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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地方稅務機關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同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主管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負責對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管理機構征繳、支付和管理基金情況進行監督;對基金收入戶、支出戶及財政專戶等各類社會保險基金銀行賬戶進行監督檢查;對社會保險待遇申領、審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財政部門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基金收入戶、支出戶及財政專戶基金管理情況進行監督。 審計部門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基金收入戶、支出戶及財政專戶基金管理情況進行審計。 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對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