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四條
第二章 人口發(fā)展規(guī)劃的制定與實施
2002-09-28 山東省人大會常委會 山東省人大會常委會公告第107號 山東省 |
內容: | 城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屬地管理。 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 |
標題: |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四條
第二章 人口發(fā)展規(guī)劃的制定與實施
2002-09-28 山東省人大會常委會 山東省人大會常委會公告第107號 山東省 |
內容: | 城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屬地管理。 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 |
HR資訊
|
HR法律法規(guī)
|
合同訂立
|
規(guī)章制度
|
快速避險
|
網友熱評:(已有0 條評論)
查看所有 0 條評論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