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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進行生產經營的外地注冊單位,可以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也可以在我市參加工傷保險。 已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本市從事生產經營期間不再重復繳納工傷保險費,但要及時將參保情況報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其農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后,在注冊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照注冊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在本市進行生產經營的外地注冊用人單位,在本市參保的,其農民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后,在本市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照本市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