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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本轄區基本醫療保險的發展規劃和總體方案;(二)貫徹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套政策;(三)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法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四)會同財政、審計等部門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收支、運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五)會同衛生、藥品監督、財政、物價等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六)會同工會和經濟、工商、稅務、審計、人事、公安等部門協調處理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