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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離休人員醫療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市離休人員醫療保障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統一管理。各區縣負責本區縣離休人員醫療保障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業務指導。 所屬的市及各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離休人員醫療費的籌集、支付、管理等工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對離休人員醫療費單獨列帳、專款專用,要定期報告離休人員醫療經費收支使用情況;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離休人員醫療保障基金的監督和審計。如發生資金缺口,合理開支按照財政支持機制確定的政策解決。 市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及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離休干部醫療管理按現行制度不變?h區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及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離休干部醫療管理比照市級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