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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ㄒ唬┳鳛楹匣锶说淖匀蝗怂劳龌蛘弑灰婪ㄐ嫠劳; 。ǘ﹤人喪失償債能力; 。ㄈ┳鳛楹匣锶说姆ㄈ嘶蛘咂渌M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ㄋ模┓梢幎ɑ蛘吆匣飬f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ㄎ澹┖匣锶嗽诤匣锲髽I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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