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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補貼標準以上年陜西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基數,根據企業為農民工參保時間的不同按照不同檔次給予補貼。2006年底以前參保的,第一、二、三年內分別以上年陜西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基數,按照20%的企業繳費比例,分別給予50%、30%、20%的基本養老保險補貼,補貼期限為三年;2007年底以前參保的,第一、二年內分別以上年陜西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基數,按照20%的企業繳費比例,分別給予30%、20%的基本養老保險補貼,補貼期限為兩年; 2008年底以前參保的,以上年陜西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基數,按照20%的企業繳費比例,給予20%的基本養老保險補貼,補貼期限為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