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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參保和個人參保繳費以月、季、6個月或12個月為繳費結算期,并在繳費結算期初10日前向醫保經辦機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參保單位按時足額繳費后,從繳費次月起劃撥上月個人帳戶資金,并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待遇。個人繳費并首次參保的,按時足額繳費后,從繳費次月起劃撥上月個人帳戶資金,連續繳費滿一年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待遇。中斷繳費期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但個人帳戶原有資金可繼續使用。中斷繳費后續保且補繳中斷期間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的,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未補繳的,扣除中斷時間,按中斷前后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