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已修訂)
第八十六條
第六章 執法監督
2004-05-01 |
內容: | 任何單位不得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以罰款數額作為考核交通警察的標準。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超越法律、法規規定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同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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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已修訂)
第八十六條
第六章 執法監督
2004-05-01 |
內容: | 任何單位不得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以罰款數額作為考核交通警察的標準。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超越法律、法規規定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同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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