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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屬一類行業的,按行業基準費率繳納,不實行費率浮動。用人單位屬二、三類行業的,費率實行浮動。用人單位的繳費費率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按不同行業類別的基準費率確定,以后由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根據二、三類行業的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用使用情況、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至3年浮動一次。具體浮動標準如下: (一)年支付總額超過本企業同期繳費總額150%的,繳費率上浮到基準費率的150%; (二)年支付總額為本企業同期繳費總額120%一150%的,繳費率上浮到基準費率的120%; (三)年支付總額為本企業同期繳費總額30% 50%的,繳費率下浮到基準費率的80%; (四)年支付總額不足本企業同期繳費總額30%的,繳費率下浮到基準費率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