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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協助采集、通報制度。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在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和相關證照后,將辦理結果及時通報當地衛生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 用人單位和個體業主負責對招用的成年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和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向流動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應當配合其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做好其房客中成年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發現計劃外懷孕或者計劃外生育的情況應當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