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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證員的儀容、儀表、儀態要求: (一)儀容莊重美觀,整潔衛生。頒證員應保持頭發干凈整齊、長短適宜,忌發型怪異。男頒證員應體現傳統莊重、自然得體的風格,每天修面剃須,不留胡須;女頒證員應體現莊重典雅、秀美大方的風格,化淡妝上崗。頒證員應注意口腔衛生,保持口齒潔凈。 (二)儀表風格協調,修飾得體。頒證員應著婚姻登記機關統一制發的工作裝,佩戴胸牌上崗,做到整潔莊重、簡約大方。 (三)儀態穩重端莊,自然大方。頒證員站姿應自然優美、輕松挺拔,站立時身體端正、挺胸收腹、兩肩持平、目光平視、嘴唇微閉、面帶笑容;走姿應自然大方、充滿活力,行走時上身挺直、頭正目平、收腹立腰、嘴唇微閉、面露笑容、步伐穩健、擺臂自然、動作協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