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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核實、舉證 受理申請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其中,對參保單位工傷事故、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以及重大傷亡事故,必須到事故現場、醫療機構和提供有關證明的單位進行調查核實。對申請人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不再進行調查核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 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或未在20日內提交證據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