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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費用按下列標準籌集: (一)學生個人繳費。大學生參保的個人繳費暫按每人每年35元的標準執行。 (二)財政補助資金。各級財政對參保大學生按照每人每年120元標準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參保大學生按每人每年40元標準補助。同時,按照高校隸屬關系和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財政補助政策規定,由各級財政實行分類補助。即: 1.省財政供給的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大學生屬地參保,省財政按每人每年80元標準補助; 2.市屬高校大學生參保,省財政按每人每年30元標準補助,市財政按每人每年50元標準補助; 3.中央部屬高校大學生屬地參保,其基本醫療保險省以下地方財政補助資金80元,由中央財政補助。 今后,各級財政補助標準將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