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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小城鎮社會保險的配套措施 (一)制定落實社會保障與土地處置、戶籍轉性整體聯動的實施方案。在小城鎮社會保險全面推開以后,應加快形成“農村城市化,農民市民化”進程中落實社會保障的良性機制。今后凡土地征用或者是農業戶籍轉非農戶籍,都要首先解決離土農民社會保險費的繳納,落實他們的社會保障。 (二)修訂本市現行的征地安置辦法。在上海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市場化就業機制基本形成的情況下,應確立解決被征地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新的原則,將過去的“誰用地,誰負責安置”,轉變為“落實保障,市場就業”,并在進一步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出臺關于被征地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的新辦法,取代原有的被征地人員安置辦法。 (三)制定小城鎮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普通門急診辦法。在小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出以后,應抓緊制定出臺參保人員普通門急診辦法,作為基本保險的有效補充。目前初步確定了在補充保險中專設用于普通門急診的帳戶、由區縣實行普通門急診統籌、實行新的郊區合作醫療制度等三種辦法,由區縣政府選擇其中一種作為小城鎮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