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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對象的申請程序: (一)由戶主本人通過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向所在街道、鄉(鎮)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戶籍、收入狀況等證明材料; (二)遠離城鎮居住的大中型企業職工,由戶主本人通過所在企業工會向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戶籍、收入狀況等證明材料; (三)未設立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居民可直接向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城市低保待遇,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直接履行調查核實和報批程序; (四)申請城市低保應詳細、真實的提供以下材料: 個人申請書、戶口簿、身份證、收入狀況證明、分流安置協議書、領取失業保險金證明,贍養、撫養協議的原件和復印件、勞動就業局的就業登記證明、殘疾證、房產證、出租或租房協議并如實填寫收入狀況申報表。申請子女教育、大病補助金的,還應提供子女入學通知書、市級(旗縣級)以上醫院疾病診斷證明、處方、病歷、收據等相關證明; (五)申請人必須如實填寫收入狀況申報表,拒不填寫或經社區居委會入戶核查與其填寫的家庭收入不符的,不予辦理低保申請,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積極配合社區居委會進行入戶調查,無正當理由不配合調查或拒絕調查的,視為放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