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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財政、勞動保障部門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要以建立和完善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各項就業再就業資金發放臺賬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基礎管理工作,逐步實現財政、勞動保障等部門就業再就業信息數據計算機交換。要明確并公開各項就業再就業資金的審核撥付程序和辦理時限,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的,要及時說明原因。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審核就業再就業資金,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和提高支出標準,嚴禁截留、擠占、挪用、騙取就業再就業資金,并自覺接受監察、審計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檢查。對違規使用就業再就業資金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