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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個人申請。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認定申請,并填寫《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申請核準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單位及政府主管部門審核。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各項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其申請表中加具推薦意見后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報送到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加具推薦意見后報市人事或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人所在單位無主管部門的,由單位報市人事或勞動保障部門。 (三)核準及公示。經市人事或勞動保障部門核準符合認定條件的人選,在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四)發證。經公示無異議的人選由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確定為高層次專業人才相應層次人選并獲頒證書。 (五)入庫并公告。經認定的人選進入我市高層次專業人才庫,并享受各項配套政策。同時通過市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網站向社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