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西藏自治區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六條
第二章 工傷保險基金
2012-11-01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3號 西藏 |
內容: | 工傷保險基金實行自治區級統籌。具體辦法由自治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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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六條
第二章 工傷保險基金
2012-11-01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3號 西藏 |
內容: | 工傷保險基金實行自治區級統籌。具體辦法由自治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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