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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請求人是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 (二)有明確的被請求人; (三)有明確的請求事項和具體事實、理由、必要的證據; (四)屬于受案專利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范圍和管轄; (五)請求人沒有就該專利侵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請求其他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前款第(一)項所稱利害關系人包括專利實施許可的被許可人、專利權的合法繼承人。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中,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提出請求;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在專利權人不請求的情況下,可以單獨提出請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不能單獨提出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