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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暫行辦法》規定參保范圍和對象的城鎮居民,按戶籍所在地就近到登記地點辦理登記手續,各登記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辦理登記手續。 參保人員登記時應當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如實填寫《云南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 (一)以下人員還應當提供下列有效證件: 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員,需提供殘聯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重度殘疾指符合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 低保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需提供所在鄉鎮、社區及相關部門提供的有效書面證明。 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是指無社會養老金或單位退休金等固定收入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60歲以上老年人資格應從達到60周歲當年的1月1日算起。 (二)不能提供上述有效證件時,可按一般居民辦理參保登記。但在年度繳費截止日前提供補發證件或有效證明的,可按相應人員類別變更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