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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職工就診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無故轉入其他醫療機構就診。確因協議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和設備條件限制需轉診轉院的,由協議醫療機構提出轉診轉院意見,經科主任同意,主管院長簽字后報參保地經辦機構審批方可轉診轉院。轉診轉院原則先市內后市外,市外只限轉往石家莊、北京市、天津市的三級甲等以上醫院治療。轉診轉院后的治療時間不超過兩個月,超過兩個月的,用人單位必須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延期手續。 各縣工傷職工需轉往市外醫療機構治療的,應當由正在治療的協議醫療機構提出申請,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同意,縣經辦機構審核報市經辦機構批準后辦理轉診轉院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