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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予以保密,確保安全,防止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泄露、丟失的情況時,經營者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 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應當事先征得消費者同意。 經營者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經營者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 本條所稱消費者個人信息,是指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活動中收集的消費者姓名、性別、職業、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址、聯系方式、收入和財產狀況、健康狀況、消費情況等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消費者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