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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作出后,當事人根據該決定依法申請再審,請求撤銷專利權無效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但未執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調解書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再審審查,并中止原判決、調解書的執行。 專利權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請求繼續執行前款所稱判決、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執行;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反擔保,請求中止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未撤銷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的,專利權人應當賠償因繼續執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撤銷,專利權仍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前款所稱判決、調解書直接執行上述反擔保財產。 |